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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华侨
20世纪中期有华侨15万人,其中90%以上是山东人。山东与朝鲜半岛隔水相望,水上交通极为方便;陆上,辽宁、吉林与朝鲜山水相连,许多山东人通过水上、陆上两条渠道到达朝鲜。
中朝两国人民彼此侨居的现象,虽然从殷商时期起,一直绵延不断,但在清政府实行海禁期间,则明显减少。从清末开始,流入朝鲜的山东人才逐渐多起来。朝鲜华侨居住较集中的地方是汉城、仁川,其次是新义州、平壤、镇南浦、元山、清津、釜山、大丘、群山、木浦等地。1910年山东籍华侨约1万人。
日本吞并朝鲜后,朝鲜农村的劳动力不能满足其需要。时值中国动乱,自然灾害连年不断,人祸天灾,迫使大批山东农民和破产的小手工业者流入朝鲜谋生。1922年朝鲜全境已有山东华侨10万人左右。此后,直到1931年“万宝山惨案”前仍有10余万山东华侨。“万宝山惨案”后,朝鲜国内掀起反华排华浪潮,许多华侨被迫回国,华侨锐减至三四万人。但日本帝国主义为了侵略战争的需要,加紧掠夺朝鲜人民的资源,仍需要大批劳动力。因此,日本侵略者以骗募和强抓的方式搜求华工。到1945年日本投降时,在朝鲜的山东华侨、华工达5万人。
朝鲜在抗美救国战争期间,由于祖国号召华侨回国,到1960年,华侨人数下降到2万人。70年代只有六七千人。目前又增到22133人。
朝鲜华侨的职业
旅居朝鲜华侨的职业,有三种类型:一类是业主,包括经营商业、饮食业、工业、农业和运输业的合股、独资企业与小商小贩、小手工业等;一类是华侨工人,包括自谋工作和被招募从事职员、店员和各种劳动工人;一类是自由职业者,包括教师、医生、艺人。这三种类型人中,以华工为多,占总人数70%左右。其次为自由职业者。
一、业主
他们手中都有为数不多的资金,开始作小本生意,如开杂货店、小商店、馒头铺、火烧铺、碾坊、豆腐坊等。自家经营或雇佣华侨作店员、职员。待有了一定的积蓄后,即扩大经营,开设贸易行、饭店餐馆、绸缎布庄、茶庄、首饰店、药房、洋服店、理发店、工厂等。20世纪20年代,为朝鲜华侨经济鼎盛时期,那时华侨经济实力甚强。设在汉城、仁川、釜山等通商口岸的贸易商行,从中国进口大宗绸缎、布料、棉花、成衣、粮食、盐、蒜、辣椒以及土产品,而后批发给各道、郡的集镇华侨小商店、小商贩销售。1920年前后,朝鲜共有华侨饭店400余家,汉城、仁川等地,华侨已开始开设餐馆。当时华侨开设绸缎布庄很多。1923年华侨在朝鲜总收入为2260余万元,其中730余万元为绸缎布庄收入。1893年,华侨商人出巨资与清政府驻朝鲜使馆合办华侨轮船公司,营京(汉城)仁(仁川)间的水上运输,后开办上海──山东(烟台)-仁川定期航运。同时开办马车公司(40辆马车),经营京仁间陆上运输。华侨经营工业者为数不多,1912年为1919人。主要有缫丝、纺织、织袜、造纸、砖瓦、铸造、机械、石器、木器、服装、仪器、油脂、烟、酒等种类。大多为中型企业。但它在当时朝鲜工业总产值中占有相当比重。如1927年朝鲜工业总产值为1.9415亿元;日本人在朝鲜的工业总产值为1.3133亿元;华侨工业总产值为1759.0978万元。华侨农业主要是种植蔬菜。1929年发展到3039户、11080人。主要种植白菜、黄瓜、韭菜、芹菜、葱等。1923年,仁川、富平等地销售额达10万日元。
二、华侨工人
朝鲜华侨工人基本上是三种:一种是城市工人,一种是矿场工人,一种是被日军骗募、强征修机场、铁路、公路的工人。
华侨城市工人,指在城市各种行业做工的工人,其中有建筑工人,各类工厂工人,商店店员、职员,码头工人,烧窑工人,石匠,木匠,铁匠,瓦匠,车夫,厨师,佣人,杂工等。华侨城市工人,在华侨城市人口中占很大比重。如1911年,汉城华侨人口约为1400-1500人,而其中500名为石匠、木匠、烧窑工、杂工、佣人。华侨城市工人以木器、金属、纺织、机械、窑工、仪器等行业为主。以1931年为例,纺织261名,金属508名,机械113名,窑业400名,化学70名,木器1595名,印刷9名,仪器35名,电气15名,其他108名。他们分布状况是北部多,南部少。仍以1931年为例,京畿60名,忠南52名,全北27名,全南72,庆北50名,庆南57名,黄海190名,平南143名,平北1819名,咸南150名,咸北50名。
华侨矿场工人,主要是早年在美、日、英、德等国在朝鲜开设的矿场劳动的华侨。后来这些矿全为日本帝国主义垄断。据统计,1918年9月末,朝鲜154个矿中,华侨矿工为5135名,占总矿工人数的14.47%。另外,还有一些人,是日本侵华战争期间从山东和朝鲜强抓的山东人和在朝鲜的山东华侨,被强迫投入到它在朝鲜的煤矿、铁矿、金矿里做奴隶劳动。
有的华侨工人,是日本侵华战争期间,从山东骗募、强征来朝鲜修机场、铁路、公路的。
三、华侨自由职业者
朝鲜在日本统治时,华侨在中、小学任教职员的较少,当时在朝鲜北部只有42名。中医师、艺人的人数亦较少。日本投降后,1947年一次就调200名华侨青年进行培训,充当教师。南部华侨中医中药业发展得较快,增加了许多中医师。
朝鲜四五万名华侨在朝鲜劳动党和政府领导下,生活得到初步改善。他们和朝鲜人民共同劳动,建设新朝鲜。
朝鲜华侨社团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47年上半年,在朝鲜劳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全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华联会)总会和各道郡华联总会的分支机构。它是新型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华侨团体。
华联会总会常设机构为中央委员会,设正副委员长和组织、宣传、总务三个部。各道华联会设委员长、指导员;市、郡(县)华联会设委员长,下设支部、小组。华联会的任务是:在朝鲜劳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联系侨众,动员教育华侨遵守并实施朝鲜政府各项政策法令;以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相结合的精神热爱朝鲜;参加朝鲜的社会主义建设;支援祖国的解放战争,宣传祖国的建设成绩;教育华侨团结友爱,促进华侨同朝鲜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
朝鲜华联会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华侨组织,其领导机构不是由侨众选举产生,而是直接由中国驻朝机构或朝鲜劳动党委派干部组成的。1945年“八一五”后不久,苏联红军司令部就成立了一个临时性的“华侨会”,推举刘得厚等3人办理华侨的一切事务。华侨会建立后,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朝鲜劳动党委托中国驻朝办事处直接领导;中朝建交后,由中国驻朝使馆直接领导。1958年交朝方领导后,朝方指定朝鲜劳动党中央组织部统战科(相当于司局级)负责,直至中国“文化大革命”而中止。华侨会的实际工作,由中国驻朝使馆负责指导。1983年5月,平壤市外事处委派新的委员长赛宗恒、指导员贾广陆、副委员长安秉焕负责华侨会的工作。
朝鲜解放前,华侨中华会馆于1894年成立于汉城。在这之前已有汉城山东同乡会、仁川山东同乡会和北邦会馆、南邦会馆、广东会馆等组织。1910年创立了“中华商务总会”,其后改为“中华总商会”。
1930年,除汉城中华商会外,主要城市新义州、仁川、平壤、元山、镇南浦、釜山、大丘、群山、木浦、城津(今金策)、清津、咸兴等都有商会组织。新义州商会还在义州、楚山、江界、定州等处分别设事务所。据1936年统计,朝鲜全境共有华侨团体31个,其中商会13个,会馆7个,商业组织5个,工会1个,农业会1个,慈善会1个,帮会2个。除了南邦会馆、广东会馆外,其它社团组织的会员90%以上是山东籍的华侨。
朝鲜华侨介绍(200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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